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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

来源: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2023-01-06 作者: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院,提供天津商业大学考研招生信息、历年研究生分数线、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教材、研究生成绩查询、研究生调剂、研究生导师介绍等信息。下面介绍一下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gs.tjcu.edu.cn)研究生报考相关信息。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我校认可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或在所报专业上取得的业绩资质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以公布内容为准。

三、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产评估、金融、国际商务、法律(法学)、英语笔译、应用统计学制为2年,会计学制为2.5年,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制为2.5年。

(二)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费为18000元/学年。

(三)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有奖、助、贷、免、补和三助津贴制度。国家奖学金每生20000元,按下达的名额评定;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全覆盖评定,3000-8000元/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另定)。学校还设有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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