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及考试考务等工作。下面介绍一下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hbut.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招生说明
(一)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500余人(其中全日制1900余人,非全日制600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
(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年;
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1.5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1.2万元/年,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1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0.8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2.8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2.4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1.6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士2.3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1.5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1万元/年。
学费按规定学制3年执收,分年缴纳,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
(四)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和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录取
(一)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100×30%
(二)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1万元/人/年(20%)、0.6万元/人/年(20%)、0.3万元/人/年(30%)。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5000元/人/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